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决定对以下132辆暂扣车辆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告报废处理,请被扣留车辆的所有人、驾驶人或管理人自通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望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受处理,逾期未处理的,将依法予以强制报废。具体号牌种类、车号详见望江县公安局的网址( 网址 : https://www.wangjiang.gov.cn/public/column/19638117?type=4&catId=38327008&action=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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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