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关于在全省开展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改革试点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多渠道经营主体退出机制,营造良好的企业生态环境,近日,县市场监管局扎实推进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改革试点工作。
自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我县市场主体发展迅猛。截至2023年上半年,全县市场主体达40151万户。伴随着市场主体的增长,我县出现了一定数量的长期未经营、未按规定年报或者已吊销却未注销企业。这些企业因为时间久远、部分股东已失联、依法申请注销程序繁琐等原因,难以申办注销登记。截至2023年上半年,全县已吊销未注销的企业达1481户,其中吊销届满3年的达994户,占67.1%。这些“僵尸市场主体”的存在,导致市场主体统计数据失真,影响政府对经济形势的判断和相关政策文件的制定,造成大量资源浪费,同时也增加了政府加强监管服务的行政成本。
为推进企业强制注销工作,今年6月7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了有县法院、人社局、自规局、税务局、数据局参加的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工作推进会,7月初收到我县首批6户拟强制注销部门反馈信息,并于7月3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方网站进行催告和公告。公示期满后,县市场局将按照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对上述企业进行强制注销。(通讯员周明、章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