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县投放到乡镇的14辆分时租赁新能源车辆成功交付并投入运行,进一步加强乡镇、偏远地区公务出行社会化、市场化保障。
今年,我县开展基层公务出行保障工作试点,并在长岭镇和漳湖镇两地先行试点“分时租赁新能源汽车”机制。通过试点,乡镇公务人员有公务出行需求时,可以用手机应用线上下单,全程手机操作,操作流程简便,无信号时可用蓝牙解锁车辆。租赁车辆采取“一事一租、一租一还、一还一结”的方式,杜绝长期包租等现象。相比公务配车,新能源车使用率可以提升两三倍,其使用成本比传统车辆低80%。
目前,我县新能源车辆运行平台和管理制度建设已经完成,第一批17辆新能源汽车即将全部投入运行。(嵇奕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