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我县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进一步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规范招标文件编制,望江县公管局针对全县范围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全面落实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活动。
审查范围“明”。全县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其招标文件在发布前均需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审查主体“清”。招标人应当按照一标一审,对招标文件开展自查,通过公平竞争审查的,应当填写《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并在招标文件发布时一并上传至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审查内容“全”。重点审查招标文件是否存在设置不合理投标资格要求或者评标标准,是否限定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只能以现金或非现金担保唯一形式缴纳等14个方面的不合理情形。
截至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以来,全县共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12件,落实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12件,审查率达到100%。
下一步,望江县公管局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持续优化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方法,为潜在投标人创造一个平等参与竞争的交易环境,为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通讯员 虞春燕)